招标公告
由 (略) 对外承接的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现对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隧道工程进行分包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编号:*-福州-FBZB014 |
2 2.1 2.2 2.3 2.4 2.5 2.6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 建设地址:寿宁县鳌阳镇及南阳镇 工程规模:污水厂站部分: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m3/d,近期建设规模3.*m3/d。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综合楼、停车场、进水管线、尾水排放管、排放口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及三通一平。污水主干部分:污水干管管道建设起端 (略) 管理中心污水主干管连接,终点位于新建新城污水厂处,新建污水主干管管道总长度约*m,管道管径 DN200~DN300长度为676m,DN800~DN1000长度为*m,管材采用内肋增强聚*烯(PE)螺旋波纹管和污水用C25级球墨铸铁管;新建污水检查井约369座;管道重力流敷设需开挖隧洞长度约1570m。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一冶标准化工地的要求。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 暂定工期:180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具体 (略) 络计划安排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或招标人工作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
3 | 招标范围: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中隧道工程施工内容(具体最终以现场实际施工任务分工为准。) 施工内容: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洞口、明洞开挖及回填(不含爆破)、防排水、坡面防护、洞门、明洞及洞身砌筑、洞身开挖(不含爆破)、超前支护、喷锚支护、仰拱、铺地、超挖回填、施工缝、伸缩缝、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全断面注浆等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现场划分为准) 本工程资质要求: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
4 | 承包方式:隧道工程专业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在承包人从发包方收到预付款的前提下,承包人按照不高于签约合同价款的20%支付,具体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 (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若承包人须支付分包人预付款的,工程款(含预付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时,承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再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3)预付款支付期限:若承包人须支付分包人预付款的,分包人在开工后提出申请,经承包人业务部门审核后,承包人应在 14 个日历天内向分包人支付; (4)预付款支付前,分包人须提供等额的建安工程预付款保函(分包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付款申请书以及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合格发票,否则承包人可不予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全部扣回后,分包人可申请取消预付款保函。 2、工程进度付款 a、在承包人从发包方收回相应工程款的前提下,拨付已完成工程造价80%的进度款(施工图预算财政审核未完成的,则暂以第三方造价单位编制的预算价为依据并经过承包人审核,拨付已完成工程造价70%的进度款)b、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含设备调试运营合格)完成后,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价款的85%时,暂停付款,预留15%作为工程尾款c、待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资料移交完整并完成分包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28天内分别结清。d、因分包人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问题、环境管理问题、工程资料移交不及时、媒体曝光负面新闻、闹事、恶意停工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对承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暂扣工程款、处以罚款、处以违约金的,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e、分包人在申请当月已确认的进度款前应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拒绝签订承包人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 |
6 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 (略) (略) (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 (略) (略) (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 (略) 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 (略) (略)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 上在投标截止 (略) 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8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元 (略) 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略) 福州分公司;中国建行银行福州沁园支行;**,联系人:彭锦波,联系电话:*。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
9 9.1 9.2 9.3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 履约保证金: 按照累进计算法缴纳:中标金额不超过*元(含*元)的部分按3%缴纳;*元-*元(含*元)的部分按2%缴纳;超过*元的部分按1%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足*元的按*元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按分包合同价款的2%。 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及金额完成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资格顺延给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10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工联系电话:* |
注:1.2、踏勘现场
1.2.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