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实践基地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遗02号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中人员证明材料调整为:“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职责相应单位提供;(2)以上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含单位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最近1个月社保及聘用合同;退休人员需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3)提供人员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 (略) (略) (http://http://**.cn)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4)以上人员不得在其他岗位任职或兼任。”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更改为:2025年01月16日09:30。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量 (略)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