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万安街道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16 15: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万安街道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石柱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石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安街道华丰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略) 政燃气管道约 14.7千米,改造阀井 6个,改造燃气立管约 45.2 千米,更新、加装用户燃气安全设施 3015户,更换专用燃具连接管道 9045 米,更换老旧燃气调压设备 43 台等。改造内容为管沟开挖及回填、管线焊接安装、增设检查井、设施设备更新,以及改造施工导致的路面及人行道修补、园林绿化恢复等工作。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01.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37.2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如因材料缺陷和材料不合格,以及安装原因造成事故,应承担终身责任)。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类GB1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石柱 (略) | 代理机构: | 中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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