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工挂[2024]40号 | |||||||||||||||||||||||||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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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分割转让要求:地块部分可分割转让,部分不可分割转让;首次分 (略) 政府备案通过。可分割转让部分建筑面积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5%,其中竣工后首次可直接分割转让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其他可分割转让部分原则上先租后转。需在整宗地达到监管协议约定的产出、税收、转让要求,并经属地认定同意后方可逐步分割转让。分割转让按幢为基本单元且单次分割转让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不得分割转让。 | |||||||||||||||||||||||||
1、宗地编号:#GB# 建设内容:标准厂房 投资强度:4561.0728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 (略) 规划要求按江 (略)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21日,到http://**:8083/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083/)(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0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8083/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2月29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2月29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2日9时 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 (2020) 58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 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新世纪大道1079号 联 系 人:邹球 联系电话:(0512)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