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依据
《 (略) 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 〕 * 号)
* 、审批范围
(略) 政区域内申请特困供养的人员。
* 、申请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 * )无劳动能力;
( * )无生活来源;
( *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 (略) 义务能力。
* 、申请材料清单(★为必要材料☆为可容缺受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3. (略) 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4.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 、办理流程
由 (略) 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略) 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 (略) 、 (略) 代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 (略) 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材料审查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提出审核意见,对拟批准的救助对象名 (略) 在村(居)公示,并出具最终审批意见。
* 、咨询方式
(略) 社会救助科电话: ***
* 、救济方式
1.投诉
(略) 社会救助科电话: ***
2.行政复议
(略) 区人民政府地址: (略) 区轿顶山路 * 号北楼 (略) * 楼
电话: ***
3.行政诉讼
岚 (略) 地址: (略) 区 (略) 中路3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