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的“民航深圳空管站职工室内活动设施工程”项目位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南侧A118-0019宗地内,用地面积为*.83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该宗地于2012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2-0181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定建筑面积由“6151平方米”调整为“8670平方米”,其中航管楼主楼5986平方米、动力设备用房405平方米、职工室内活动设施1850平方米、员工食堂429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相应地由“≤0.22”调整为“≤0.31”。
二、增加“建筑覆盖率≤50%”的要求,增加“绿化覆盖率≥30%”的要求。
三、增加备注“1、该用地权利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2、该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3、项目应配套 (略) 相关设施,应符合《 (略) (略) 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及《 (略) (略) 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 (略) 相关要求,地块内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0%。4、项目应按照《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进行设计和建设。5、本宗地西南侧临规 (略) ,须按现生效的《 (略) 宝安国际机场近期建设详细规划》 (略) 建设空间。6、该用地进入穗莞深城际机场以北段轨道安全保护区7835.24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新建部分的《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四、核发新证后,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2-0181号)收回作废。
五、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A118-0019宗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