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8 (略) 站发布《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自主申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告》, (略) 在用单台出力超过1t/h(0.7MW)的燃气锅炉使用企业自主申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目前,汕头综合保税区7家企业11台燃气锅炉已进行低氮改造并提交项目资金补助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已将其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资金尚处于调剂审批中。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工作 (略) 涉VOCs升级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及分配方案工作程序,我局拟定《汕头综合保税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汕头综合保税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初步审查认为该实施方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地址: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大楼504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附件: 汕头综合保税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