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开发区华旺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 湛江开发区华旺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开发区华旺塑料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略) 场西边三角形场斜对面厂房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湛江开发区华旺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略) 场西边三角形场斜对面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注塑区、原料区、成品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年产果蔬塑料筐350吨,原辅材料主要有聚*烯(174吨/年)、碳酸钙填充母粒(174吨/年)、色母(2.5吨/年),主要生产设备有3台注塑机、1套输送系统、1台搅拌机、1台破碎机、1台冷却塔,生产工艺为:聚*烯+碳酸钙填充母粒+色母→投料→搅拌→热熔注射→冷却成型→开模→检验(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成品。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目前已购买二手设备放置在厂房,未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仅为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来源于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废包装材料、拆装过程的边角料等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拆装过程的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塑料在加热熔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注塑废气经“半密闭型集气设备(保留1个操作工位面)+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破碎机位于封闭厂房,破碎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东北侧15m处空置楼房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旱地作物的标准限值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于香蕉地灌溉。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注塑机、搅拌机、破碎机及冷却塔等生产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型设备;(2)安装减振垫或者隔声门窗;(3)厂区周边设置围墙;(4)厂界四周布置绿化带;(5)加强设备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定期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脱模剂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设置一个3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2)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脱模剂废包装物经收集交由有处理能力的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