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略) 传真:0906-(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十师G331线185团— (略) | 位于第十师185团、哈巴河县境内。路线全长69.179km,路线起点位于185团南侧,接既有G331线185团-阿黑土别克口岸段(与S601克白线共线),路线呈自西向东走向,沿现有G331线廊道布线,终点K69+179接G331线布尔津- (略) 线终点;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东经85°36"31.643",北纬48°07"56.836",终点地理坐标:东经86°21′16.641″,北纬48°4′11.17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新疆中科 (略) | 工程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69.179km, (略) 标准,双向4车道,K0+000~K57+853.1段共57.853km,路基宽26m,设计速度100km/h;K57+853.1~K69+178.59段共11.33km,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0km/h;路线长69.179km(共设置大桥353m/2座、中桥247m/6座、涵洞80道、平面交 (略) 、 (略) 3处、 (略) 1处)。设置联合施工 (略) (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预制场),弃 (略) 。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沥青烟气等,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路面铺设选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定期对裸露 (略) 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采取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水泥和石灰等物料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场地车辆出入口要建设水冲洗装置,防止车 (略) ;施工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项目运营期 (略) (略) 面养护和车辆尾气检测,禁止尾气不符合排放标准 (略) 行驶, (略) 两侧种植乔灌木绿化林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场地内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营地为租用现有村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 (略) 理。项目运营期不 (略) 、收费站等,仅 (略) 3处、 (略) 1处,其中185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排入185 (略) (略) 理;额尔齐斯河观 (略) 、别列孜河观 (略) (略) (略) 位于新疆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湿 (略) 内,额尔齐斯河观 (略) 及别列孜河观 (略) 均设置一座20m3/d一体 (略) 理装 (略) 理,并配套建设80m3的清水池; (略) 配套建设10m3/d一体 (略) 理装置,并配套建设40m3的清水池;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农村生 (略) 理排放标准》((略))一级标准, (略) 道路冲洗及植被的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施工驻地、料场、构件预备场地等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 (略) 域内同时使用;在临近居 (略) 和靠近自 (略) 段施工时,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同时夜间严禁打桩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项目运营期采用绿化隔声、选用改性材料沥青、安装隔声窗及加强交通噪声管理等降噪措施,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夜间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4a类标准。 (四) (略) 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 (略) 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 (略) 、 (略) 等附属设施,项目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进 (略) 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废旧材料运往指定地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