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港洋 (略) 3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盛新巨迈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港洋 (略) 3栋 (中心点地理位置为:北纬22°52′ *** ″,东经114°4′ *** ″)。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 25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300m?,建筑面积2300m?。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压铸件300吨、锌压铸件100吨。项目设备主要包括环保抛光机4台(配套水帘式吸尘机)、钻孔机50台、油压机4台、铝合金压铸机 7 台(含配套熔7个,5个用天然气、2个用电)、锌合金压铸机3台(含配套熔炉3个,用电)、冲床3台、空压机2台、冷却水塔1台、CNC加工机6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2)工艺废气:抛光工序经设备自带的水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熔化、压铸工 (略) 设置集气装置,将金属烟尘收集至 (略) 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1#)高度为15米;燃烧废气尾气接入 (略) 理后排放筒(1#)排放;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个5m?一般固废仓库, (略) 处理;危险废物:设置一个5m?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25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到位;遗漏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的相符性分析;表8危废仓和固废仓未调整至环保工程类别;表12遗漏项目迁扩建前生产设备数量及迁扩建前后设备对比情况,遗漏压铸机配套熔炉的尺寸规格、功率、遗漏冷却塔功率、循环水量、空压机功率等;未说明各种合金的熔化温度;未核实熔炉使用天然气还是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未更新《2021 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未核实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未更新地表水质量现状数据;未核实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遗漏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噪声源强分析不到位,遗漏分析降噪25分贝的依据, (略) 界距离的取值依据说明;表40遗漏金属边角料产生及排放信息情况;遗漏废切削油、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计算依据;表43废脱模剂桶危险特性与表40不一致;附图1、附图3、附图5、附图7-1、附图7-2、附图8-1、附图8-2、附图12等不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