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
电话:028-*
地址: (略) 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东坡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 配套建设试点项目 | 思蒙镇 | (略) 东坡 (略) | 四川天和 (略) | 项目内容:目于思蒙镇工农村新建提灌站1座、蓄水池1座、配套干管4213m、山坪塘间连接管810m、配套支管7227m;思蒙镇娴婆村进行邓沟塘整治、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蓄水池1座、配套干管3343m、配套支管5696m;灌面改革工程(包含思蒙镇工农村1800亩、思蒙镇娴婆村1500亩、太和镇永丰村1500亩)。 |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施工生产区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建筑材料覆盖,防尘围挡,及时回填,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措施. 二、废水: 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当地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废: 弃土(含清淤淤泥)、表土(单独堆放)、沉淀池底泥暂存于临时堆场内,后期用于提灌站回填、管道回填及表土回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至政府指定堆放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