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SJC-2023-CCFW124
吉林 (略) 二次供水水池清洗(长春) (略)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23-FW-XB-003,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 (略) 二次供水水池清洗(长春)项目;
1.2采购内容:长春卷烟厂新厂区(自由大路8999号)及科技大厦(世纪广场)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一年内各完成两次清洗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采购控制价(含税总价):25000.00元;
1.4服务地点:长春卷烟厂新厂区(自由大路8999号)、科技大厦(世纪广场);
1.5服务周期:一年;
1.6服务标准:符合采购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1.7合同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一次水池清洗,出具加盖公章的清洗消毒记录后,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同金额50%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合同款;供应商在维保期满且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同金额50%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50%)合同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供应商在维保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形成维保记录,并且经采购人确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2.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比;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比;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询比;
2.8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询比;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给采购代理机构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询比时间及地点
4.1询比时间: 2023年11月2日13点00分;
4.2询比地点: (略) 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5.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日13点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注:供应商严格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询比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询比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6.询比有效期
自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包含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将否决其询比资格。
8.其他事项
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使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3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8.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将被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9.询比保证金
询比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询比保证金的金额:5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询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将询比保证金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询比保证金★】、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询比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询比将被拒绝。询比保证金有效期与询比有效期一致。
收款单位:中盛精诚 (略) 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略) 船营支行
保证金账号:*0093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袁帅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
邮 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