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现将“湖南 (略) 年产日用香精300t、食用香精100t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日用香精300t、食用香精100t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概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通过购买的香料称量后进行搅拌混合溶解,检验合格后进行灌装入库,能达到年产日用香精300t、食用香精100t。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 (略)
建设地址: (略) 雨 (略) 177号金海工业园2号栋401~501
联系人:朱总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咸嘉湖街 (略) 300号公园道大厦72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并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给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完成报告编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3)对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五、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可将意见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湖南 (略)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