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 (略) 年产 2000 吨环保塑粉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嘉 (略) | (略) 临颍县杜曲镇北徐村(科顺驾校北侧) | 临环监表﹝2024﹞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