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顺路1号房屋建筑物、设备、绿化及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N0389FC*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5.2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6.21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转让范围内的建筑物有厂房、门卫、配电房等,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顺路1号。 其中厂房1权证编号为苏(2021) (略) 不动产权第 *号,建筑面积5038.95平方米,钢结构,总层数 1层,平均层高7.8 米。厂房地面为地坪,1.2米高实砌砖墙,1.2 米以上钢墙架、钢柱、彩钢板墙面,钢屋架。 厂房 2权证编号为苏(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 3438.91 平方米大部分为钢结构(厂房南部办公区域为钢混结构 )厂房部分总层数1层,平均层高7.8米。厂房地面为地坪,1.2米高实破砖墙,1.2米以上钢墙架、钢柱、彩钢板墙面,钢屋架。厂房南部办公区域总层数3层,平均层高3.9米,地面为地砖地面,墙面刷涂料,内部水、电设施齐全。 厂房 3 权证编号为苏 (2021) (略) 不动产权第 *号,建筑面积 9313.42 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3层,平均层高 3.7 米。厂房地面为地坪地面,墙顶为涂料墙顶 门卫室建筑面积 40.81 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 1 层,平均层高 3.6米。地砖地面,墙顶为涂料墙顶 配电房建筑面积 91.00 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 1 层,平均层高3.6米,外观为毛坏。 上述建筑物结构完整、坚固,房屋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整体成新率较新。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天昊评报字(2022)第1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31日 | ||||
评估价 | 3085.71万元 | ||||
转让底价 | 3085.71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淮安经济 (略) ,且母公司与管委会签订总投资额不低于 3 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投资协议;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3、本次标的不动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方式受让;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5、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6、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7、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8、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9、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不动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中承担相应税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2023年6月21日前在淮安经济 (略) 营业执照,且母公司与管委会签订总投资额不低于 3 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备查文件 | 1、批准文件; 2、不动产权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转让合同样本。KKZC-2023和顺路1号不动产买卖合同.docx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7、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2023年6月21日前在淮安经济 (略) 营业执照,且母公司与管委会签订总投资额不低于 3 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附件: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x。 二、申请程序: 三、(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四、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五、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六、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七、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1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立(交易中心) | 袁锦成(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