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九才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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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略) 人才落户补贴
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 (略) 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 (略) 人才落户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日
(略) 人才落户补贴发放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吸引更多人才落户九江,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首次(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曾经有过落户九江经历的也属于补贴范围)的45周岁以下、中专( (略) 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出再迁入的人才,不享受落户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需落户九江;
2.申报对象需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申报材料
1.《 (略) 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申报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证书。
四、补贴标准
三年内,每人每年2000元。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对象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 (略) 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发放补贴。
六、其他要求
申报对象因户口迁出或社保转移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补贴发放地人社部门报备,不再享受人才落户补贴。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任何人才项目申报。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对象参保及落户情况,第二年、第三年落户补贴发放前需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继续发放,无需申报对象再次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行政许可服务科;服务电话:0792-*)。
附件:1. (略) 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
2.全市人社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3. (略) 人才落户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1
(略) 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原户口所在地址 | |||||
转入后户口 所在地址 | 转入时间 | ||||
(略) 校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资格) | ||||
(略) 参保 时间段 | |||||
申报对象 银行账户信息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申报对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对象(手动签名) :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打印后,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名,并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附件2
全市人社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区划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柴桑区 |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武宁县 |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修水县 |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永修县 | 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德安县 |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湖口县 |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都昌县 |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彭泽县 |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浔阳区 | 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经开区 | 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 *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濂溪区 |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八里湖新区 | 八里湖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 * |
庐山西海风景管理区 | 庐山西海组织宣传和人力资源部 | * |
附件3
(略) 人才落户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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