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4PZ* 监测编号 GR2024JX* 标的名称 江铃全顺牌赣EA256警(囚车)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3.4029 挂牌日期 2024-04-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15 资产概述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原车牌号码 车架号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 年检至 权证 详细信息 暂无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铅 (略)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铅山县河口镇 (略) 4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森高 注册资本(万元) 0.*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5P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会议记录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4-08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按照本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评估报告》江广价字【2024】A006号2.标的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不论车子能否正常使用,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或成交总价,拍卖人、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4.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公司、转让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交易税费】(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交清价款起5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 4月15日17时前。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 (略) 拍卖中心( (略) 信州区万景名苑2单元1201)联系电话:0793-* *(谭)9.【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0.【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按您想购买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1.*万元,受让登记时请填写您购买的数量。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址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需要 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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