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24日,富蕴县可可托海泰蕴 (略) 根据根据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富蕴县吐尔洪乡霍斯阿热勒村东沟,1号风情园中心地理坐标为89°56"13.63"E,47°14"30.43"N;2号风情园中心地理坐标为89°57"42.06"E,47°15"55.64"N;3号风情园中心地理坐标为89°58"23.44"E,47°17"33.93"N。
建设规模及内容:绿化面积*.34m2,铺装面积*.1m2,垃圾箱46个,垃圾收集点3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富蕴县可可托海泰蕴 (略) 2022年2月委托甘肃 (略) 编制了《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22年4月29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富环审字〔2022〕18号)
3、2022年7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10月1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4、2024年7月,项目已正常运营,建设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曜恒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总投资为*元,设计环保投资为26.*元,设计环保投资占比为0.85%。
项目实际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2.48%。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其验收范围属于《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生活垃圾每天清运至可可托海镇垃圾填埋场。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项目为旅游开发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每天清运至可可托海镇垃圾填埋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 (略) 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毡布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 (略) 线;开采废石合理有序堆放,减少占地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回填方式,以减小扰动范围;建设单位承诺开采结束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区所在区域内偶有野生动物出没,建设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五、验收结论
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落实了《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持续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八、验收人员信息
富蕴县综合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签名 | |
组长 | 刘永红 | 富蕴县可可托海泰蕴 (略) | 法定代表人 | |
组员 | 肖巍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工程师 | |
公飞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总经理/工程师 | ||
钱翠翠 | 新疆兵 (略) (略) | 工程师 | ||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