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郴州汝城110kV文明变电站增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郴州汝城110kV文明变电站增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 |
建设单位 | 湖南郴电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郴州汝城110kV文明变电站增容工程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新增一台容量20MVA的主变,新上2号主变进线间隔,新建隔离开关基础一组。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地。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49.*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1)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3)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并禁止夜间打桩作业。 二、扬尘:(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3)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 (略) 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5)变电站 (略) 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7)根据《 (略)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执行“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措施,即施工现场围挡率、 (略) 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视频监 (略) 贯通且正常运行。 三、废水:(1)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2)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避免含泥废水流入附近池塘;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3)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4)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产生废水。 四、固废:(1)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临时堆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3)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已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暂存,每日施工结束后送至文明瑶族乡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五、生态环境:(1)工程施工过程应在站内进行,加强监管,严禁踩踏、砍伐站外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2)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3)施工完成后对站内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貌。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络公示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