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 1.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排定的工期计划为准,具体节点工期,由工程承包人在劳务分包人进场施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分包人,并以此节点工期作为进度结算期限的依据。节点工期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量 1.合格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必须达“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资质 1.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管理人员 1.按项目部要求配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