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泰玛士矿业(湖州)有限公司杨家埠街道戚家山矿区边坡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 (略) 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茅柴园村戚家山矿区 | 泰玛士矿业(湖州)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太湖新区区域内边坡治理工程以及位于南太湖新区区域内企业厂区的矿石加工(边坡治理产生建筑石料的加工),同时长兴区域内边坡治理工程产生的矿石也运输至本次加 工区一并加工。项目治理期限为 2 年。 | / | 建设单位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水:治理区内地表径流水依托现有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水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加工区地表径流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清运;轮胎冲洗废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 二、废气:潜孔钻机采用湿法作业,机械开挖、铲装等工作面定期洒水抑尘;头破机组采取三侧面、一顶面封闭,二破、三破、筛分机组全部设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加工机组封闭设计有卷闸门,生产加工期间关闭;在头破落料口安装喷雾抑尘设施,二破、三破进料口安装足量的喷雾抑尘设施,头破、二破、三破出料口安装吸风集气装置,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筛分机组安装足够的喷雾抑尘设施,其中西生产线振动筛分机组上方安装吸气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设置封闭产品料库,并在输送带落料口安装喷雾抑尘设施。工程车辆燃料使用0#清洁柴油;外部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加强运输管理,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出设轮胎清洗设施,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车斗运输。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措施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状态,合理安排各类机械作业时间。 四:固废:治理期间不设临时排土场,厂区内设专门生活垃圾收集点;沉淀池泥沙矿区回填;废布袋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