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1200吨铝合金铸件项目 | 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区北要村南岗 | (略) | (略) | 本项目选址位于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区北要村南岗。本项目建设铸件加工车间,内设铝化炉、保温炉、低压铸造机、抛丸机等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本项目拟生产规模为年生产耐张线夹铝合金铸件1000吨、连接金具铝合金铸件200吨。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 废气:(1)对于铝锭进入熔化炉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两台熔化设备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对于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3台压铸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对于抛丸、打磨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一台全封闭的滚筒式抛丸机,砂轮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台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最终进入修文工业基地污水处理站。淬火热处理冷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沉渣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模具、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屑和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作为原料返回熔化炉进行利用。废铝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