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 (略) (略) 2)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某部南、 (略) 区,总占地面积:53227.4平方米,建筑面积43405.53平方米,其中:南院:住宅总面积25490.92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面积6193.62平方米,老干部住宅面积18101.16平方米、公寓楼(不带电梯)面积1196.14平方米,办公用房(不带电梯)面积:5090.67平方米。北院:住宅面积10440.44平方米;办公用房(不带电梯)面积:2883.5平方米。3)服务期限:初次签订合同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进行满意度测评,合格率到达85%以上,经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考虑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3年。4)项目预算:49.37万元
??2.2招标范围:某部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失信名单”、暂停名单。(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5至2023-05-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 (略) ( (略) 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层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售方式:投标人可指定授权代表现场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一年(以实际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为准)社保证明。3)承诺具有履约能力(承诺书格式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6月1日前的项目提供上年度之前三年的报表(不含上年度),6月1日后的项目须提供本年度之前三年的报表(含上年度);6)2022年度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自拟)。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15 09:00 ,地点为 (略) 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 10层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
地址: | (略) (略) | 地址: | (略) (略) 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主任 | 联系人: | 陈广力、李珊珊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略) 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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