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金钟街道南孙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 (略) 第二殡仪 (略) 及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备案变更的证明, (略) 第二殡仪 (略) 及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欢坨村的土地、 (略) 人民政府用地、西至南孙庄村的土地、北至南孙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544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7月3日起,由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3日至7月1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 (略) 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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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