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略) 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经业主研究决定,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略) 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及修改: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信用评价评级等级评审:信用评价结果采用 (略) 场监管与 (略) 公布的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 (略) 场监管与 (略) 查询截图)。”修改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暂停涉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的所有内容”相关规定,评审时所有投标单位此项内容得分均按零分计。本次补遗内容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SBKEY)查看下载澄清内容,无需回函确认。
招 标 人:耿马县医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行业监管部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