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 (略) 第六届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第六届文化旅游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 (略) 第六届文化旅游系列活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办理CA锁。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6)参与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文物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卓 (略)
地 址: (略) 南城区 (略) 滨河汇嘉广场6号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小丽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