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5万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 (略) 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3-09-05 分享: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 5 万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盖章) | 中(涌)环建表[2023]0006号 | 2023-09-05 | (略) 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 | 广东中山大涌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大涌镇励志路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