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云南中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 (略) 罗平县史家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陶乃林 0874-*
附件:1.方案公示稿
2.专家评审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