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金 (略) 、福建金 (略) 、福建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零星修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祥谦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祥谦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4年第一季度零星修缮项目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K值=7%,发包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晋建 (略) ( (略) 晋 (略) 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晋建 (略) 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 (略)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邮编: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晋 (略) 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
电话:*
联系人: 谢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晋建 (略) 会议室
地址: (略) 晋 (略) 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