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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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台配电箱壳体、500台节能变压器项目 | 夏津县经济开发 (略) 东侧、显德街北侧(山东 (略) 厂区内) | (略) | 德州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达到年产5000台配电箱壳体、500台节能变压器的生产能力。 | 1.大气环境影响 手动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自动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 (DA002)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 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 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烟尘、SO2、NOX 经集气罩收集后进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DA005)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和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进入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 (略) 进入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