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城县 (略) 年开采3万立方米花岗岩、花岗岩异型石材及花岗岩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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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
宁城县 (略) 年开采3万立方米花岗岩、花岗岩异型石材及花岗岩碎石加工项目 | 内蒙古 (略) 宁城县右北平镇 | 宁城县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宁城县右北平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度41分01.0 6秒,北纬41度24分20.35秒。 本次扩建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采区的设置、对工程场地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更换,配套建设废石堆场及表土堆场各1处,新建600m2碎石加工车间1座,12000m2储料场1处,内设碎石生产线1条等。 项目总投资1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 | 一、废气 施工期:1、运输道路和施工区定时洒水抑尘;2、及时回填和夯实开挖土石方;3、物料进行密闭、覆盖防尘网和防尘布;4、表土堆场覆盖密目网及并进行植被恢复;5、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6、运输车辆覆盖篷布;7、施工道路硬化。 运营期:1、采用湿法开采工艺;2、车间密闭,并洒水抑尘;3、表土剥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二、废水 施工期: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1、施工产生的表土堆存于表土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2、建筑垃圾回用、定期外运指定地点;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废石经加工后作为建材外售;2、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作为建材外售;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 施工期:1、加强施工管理;2、选用低噪声的设备;3、设备基础减振。 运营期:1、选用低噪声的设备;2、产噪设备合理布局;3、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五、*生生态 施工期:1、严格控制行车路线和施工范围;2、施工破坏面及时平整清理,进行植被恢复;3、及时清除建筑垃圾;4表土层集中堆放,覆盖密目网,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运营期:1、工程破坏面种植适宜植物,恢复地表植被;2、生态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做到工程到位一步,生态工程建设跟进一步。3、各类构筑物的外观颜色应尽可能的与其周围自然环境的主导颜色协调一致。4、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植物。5、加强场区及道路两侧绿化;6、服役期满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