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仁寿县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仁寿县宝马河大石桥至仁寿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2.2.3(3)3、水文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水文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修改为:3、水文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2.2.3(3)4、水保专业负责人: 1名,具有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修改为:4、水保专业负责人: 1名,具有水工(或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2.2.3(3)5、工程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修改为:5、工程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知悉! 招标人:仁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旌凯 (略) 日期: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