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志标建设 (略) 受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程序,对镇坪县2024年城区春节亮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B-TP-2024-004
2、项目名称:镇坪县2024年城区春节亮化项目
3、预算金额:*.93元
4、最高限价:*.93元
5、采购需求:镇坪县2024年城区春节亮化项目 1项,项目概况:更换老化线约2400米、灯带常亮约1500米、羊皮灯笼256个、福袋2080个、天幕约205.10㎡、满天星约550串、呼吸灯1540个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灯具维修、装饰、销售等相关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执法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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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执法局)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地址: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执法局)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传 真:02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 (略)
联系地址: (略) 绿地鸿海大厦A座1806室
中志标建设 (略)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