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阳灯塔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辽阳灯塔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辽宁 (略) 大路村。
2、建设内容
(1)变电站改造工程:
将两台120MVA主变更换为两台180MVA主变;更换中性点成套装置2组;新增220千伏避雷器6台;66千伏配电 (略) 重建,新增66千伏户外HGIS组合电器25组、避雷器57台、电压互感器63台、20兆乏电容器3组,利旧 20 兆乏电容器1组;更换容量630千伏安站用变2台。本期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改造,无新征用地。新建二次设备室1座,建筑面积为421.64m2。新建蓄电池室两座,每座内各设一组铅酸阀控密封式蓄电池:拆除原有30m3事故油收集罐,新建事故油池,容积为67.75m3。
(2)66kV出口整理工程:
(略) 径长度1.156千米,其中0.921千米按 (略) 架设,本期一次建成,其余0.235千 (略) 架设。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工 04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