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 (略) (略)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部分店铺建设任务和乌鸡销售任务,申请划拨补助资金167.*元,现已划拨162.*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盐津县 (略) ,电话:0870-*,电子邮箱:*@*63.com。
盐津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截至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 (略) (略)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部分店铺建设任务和乌鸡销售任务,申请划拨补助资金167.*元,现已划拨162.*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盐津县 (略) ,电话:0870-*,电子邮箱:*@*63.com。
盐津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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