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L* |
项目名称: | (略) 长虹大道198号东方俊园2005室招租(5年) |
标的名称: | (略) 长虹大道198号东方俊园2005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1.*万元/年)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2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28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赣同致资评报字(2023)第1175号评估报告。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4.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5.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租赁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9.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租期内5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10.本标的不得经营鞭炮、液化气、酒精、油漆以及影响周围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行业。禁止经营黄、赌、毒等一切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 11.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应自行前往标的进行现场探勘,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标的完成了现场踏勘、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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