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年产30万吨超细复合掺合料项目 | (略) 土山镇李家村西北1160米山东东一 (略) 院内 | 山东 (略) | 莱州启诚环保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 (略) 土山镇李家村西北1160米山东东一 (略) 院内,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购置安装上料机、搅拌机、抓机、悬转滚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7台套;以污泥、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皂化废渣(小白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料,通过上料、筛分、搅拌等工序,年产超细复合掺合料30万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2、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所有生产设施、原料及产品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采取防尘措施;上料机、悬转滚筒机、搅拌机等设施上方设置大面积集气罩,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喷淋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