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起始桩号:*@*01, 结束桩号:K93 603,长度:57.4KM,一、二级公路,新建旅游标志标识,维修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K69 592~K71 114段长1.522公里,二级公路,改造行车道路面,两侧铺设彩色硬路肩、彩色人行道。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注: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施工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 (略) 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