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山洪沟治理开城、三营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山洪沟治理开城、三营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 (略) 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原州区山洪沟治理开城、三营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政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招 (略) 原州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原州区
2.2建设内容:沟道治理总长13.35公里,其中大马庄沟(桩号0+000~1+550)治理长1.55公里,设计流量4.7立方米每秒;大马庄村排洪渠(桩号0+000~4+130)治理长4.13公里,设计流量0.26~2.95立方米每秒;罗家庄沟(桩号0+820~3+050)治理长2.23公里,设计流量12.0~16.2立方米每秒;保家沟(桩号0+620~2+850)治理长2.23公里,设计流量14.5~27.0立方米每秒;沈家河东干渠(孙家河段)(桩号0+000~2+820)治理长2.82公里,设计流量1.85~6.96立方米每秒;王家山沟(桩号0+000~0+400)治理长0.4公里,设计流量3.50立方米每秒。
2.3计划工期:29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原州区山洪沟治理开城、三营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
原州区山洪沟治理开城、三营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2月21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5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原州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原州区东关路11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志学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睿达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
邮 编:*
联 系 人:王小花
联系电话:*
宁夏睿达 (略)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