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产权交易所)< :namespace prefix = "o" />
东台原汇金管塔项目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YCCQ*-92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3月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4月6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略) 纬八路1号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44439.60㎡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面积 | 91514.94㎡ | 使用期限 | 至2058年9月 30日 |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工业用地/工业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数 | |||||||
房屋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位于老204国道和纬八路交界处,道路通达度较好,无交通管制,停车便利度较优。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房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东房估字(2023)第J00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27日 | ||||||||
评估价 | 5796.*万元 | ||||||||
转让底价 | 5800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东台惠民城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X2 | ||||||||
法定代表人 | 孙国平 | ||||||||
注册地 | (略) 经济开发区经八路中欧产业园内 | ||||||||
转让方方承诺 | 我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东台惠民城 (略) 股东决定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国资办 | ||||||||
特别告知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六、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产业(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获得转让的资产权属后,三个月内必须新上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
备查文件 | 1、东台惠民城 (略) 股东决定 2、不动产权证书 3、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指南 | 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中心(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39室),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同意受让转让标的内部决策文件; 4、书面承诺; 5、 (略) 章程; 6、《企业信用报告》; 7、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6日18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处, (略) 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39室;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在2023年4月6日1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交纳1740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受让。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五、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2、本次资产转让移交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移交资料、变更登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资产交易价款。 八、交易服务费: (略) 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仇先生、*女士;转让方:*宇 | |||||||
联系电话 | 0515-*;* | ||||||||
技术支持 | 刘先生0515-* |
2、转让合同.doc
3、移交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