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3月1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永进 306 探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北五岔镇田家井村东北 0.8km |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略) | 项目总投资3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8887m 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 。建设内容:新钻永进 306 预探井 1 口 ,井型为直井,井深5810m,采用三开制井身结构,项目钻井周期 70d ,试油周期 20d。本次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项目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草地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试油期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放喷池点火排放,非*烷总烃排放可以达到《*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防渗等级,避免钻井工程污染物入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钻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钻井废水全部输送至“泥浆不落地” 泥浆槽中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同试油期产生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一开、二开钻井固废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处理后用于修路、铺垫井场 。三开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钻井固废现场无遗留。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产生的废防渗材料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 年 1 月1 日)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