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鱼泉镇干溪子沟和通溪河清淤砂石一批
标的系云阳县鱼泉镇干溪子沟和通溪河清淤砂石一批,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竞价转让。详情如下:
标的名称 | 数量约(m3) | 评估值(万元)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存放地点 |
连砂石 | 5733 | *** | *** | 3 | 干溪子沟和通溪河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 (略) (略) 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自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含按成交价的2%收取 (略) 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公告披露数量有出入,不影响本次交易结果。
九、成交后,受让方自签订合同且结清价款 (略) 服务费后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搬迁、运输,因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 (略) (略) 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一、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略)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备查资料:《咨询评估报告书》。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佘老师 023- ***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 (略) (略) (云阳 (略) 三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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