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镇朝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货物采购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以江发改审〔2023]2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中组部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建设资金,招标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华瑶 (略) 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码市镇朝阳村;
2.2 招标内容: (略) 镇朝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内容为:雕塑、浮雕墙、手书(包括设计、监制、制作及税费),详见清单;
2.3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 (略) 镇朝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内容包括雕塑、浮雕墙、手书(包括设计、监制、制作及税费),详见材料清单;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招标金额:项目总投资约(略)元,具体 (略) 镇朝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承诺书;
3.3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艺术行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应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 (略) 上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在江华瑶族自治县 (略) 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 (略) 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
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 (略) 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华瑶 (略) 镇
联 系 人:罗舜道
电??? 话:(略)(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邓亚民、胡林、谭露
电??? 话: (略)?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 (略) 西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