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大足区万古镇A12-01/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大足区万古镇万安大道200号,占地面积39666m2(约59.5亩)。调查地块现状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 (略) ),地块中心坐标:105.*°E、29.*°N;四至范围:东至万古镇司法所和万兴社区居委会、南至环城路、西至世纪路、北至千秋大道。
调查地块2014年之前主要为农用地、荒地、农村宅基地使用;2014~2018年施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 (略) );201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 (略) )建成并投入使用,包括门诊楼、住院楼、食堂及地下车库;同时,2023年初,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 (略) 区西侧的闲置空地建设“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为1栋3层的L型主副楼建筑。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相关生产活动,也未进行过其他工业生产活动。现场踏勘时,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 (略) )正常运营,医院按照国家二级*等 (略) 建设标准建设,开设了精神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无传染科室、传染病房、太平间及锅炉房等,病床500张,职工人数350人,日最大就诊人数600人次。
根据《 (略) 大足区万古镇既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土地利用规划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调查地块规划为A5-医疗卫生用地, (略) 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 (略)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上述用地性质属于第一类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第72号)等要求,本次调查采用系统网格布点与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布点方案,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表面样点位3个,剖面样点位3个,并利用土壤点位布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共采集送检16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目、石油烃(C10~C40)、氰化物和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砷、铅、镉、铬、铜、铅、汞、镍、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