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略) 委托厦门华 (略) 编制的《大型钢箱梁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即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 (略) 集美区灌口南路668-15号原挖掘机涂装、装配联合厂房B接跨及相邻备料工场一跨24米车间,建成后生产规模:在生产大型钢箱梁时规划年产钢箱梁板单元2.7万吨, (略) 政跨线桥钢箱梁0.5万吨;在无跨江、跨海大桥大型钢箱梁项目时,年规划产能3.1万吨, (略) 政跨线桥钢箱梁1.5万吨,厂房重型钢结构0.2万吨、高层建筑钢结构1.4万吨。
(二)建设单位:厦 (略)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9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厦 (略)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