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略) 武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日期:2024-08-22 09:28
报名截止日期:2024-08-24 18:00
招标方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方联系电话:
交货信息:【交货方式: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按要求进场】 【交货人:王先生】【收货人联系方式:2024-08-22 09:28】
招标方联系电话:*
监督方邮箱:None
其它说明事项:1、 (略) 涪陵区同乐乡附近使用。用于现场桥梁、涵洞混凝土浇筑使用。 2、报价中有保底方量,保底方量为每台车3500m3,未达到保底方量按保底方量计算,其中保底方量与实际泵送方量的差量部分按照单价18元/m3(不含税)计算,当月单台设备泵送混凝土超过4000方(不含)后超出所有混凝土单价按18元/m3(不含税)计算。燃油原则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需项目部提供燃油,按项目部采购含税单价的110%在结算时进行扣款。若投标方报价低于设定单价时则按投标方报价进行结算。 3、如果设备在施工作业中损坏应及时维修,若无故停机不听调遣,造成*方耽误工期,则按实际方量结算,每次处以500-2000元罚款,超过2次直接清退出场。 4、要求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为24小时运转,每台设备配备2名操作司机,年龄为18-60周岁,持对应车辆驾驶证,食宿自理。 5、结算方式:每月20日为结算日。实际不足一个月按保底方量/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泵送方量,结算时提供混凝土小票以及泵送确认表。 6、付款方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方在收到*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6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75%,*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5%,*方项目质保期满后3月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结算款待*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招标方邮箱:None
保证金:0
监督方联系人:刘先生
结算与发票信息:【结算方式:按工作量每月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支付条件: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或金票或云信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 (略) 】【税号:*65M】【其它要求:无预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具体结算根据业主支付资金比例而定。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付款周期较长。】
产品明细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6 | 混凝土泵车租赁 | 90立方米/h×43m | *.0 | 立方米 | 配备2名司机,保证车辆24小时运转,每月保底3500方,其中保底方量与实际泵送方量的差量部分按照单价18元/m3(不含税)计算。 | 2024.08.30 | 西南区- (略) -市辖区-涪陵区-同乐乡施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