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比选公告
本项目省道S524新区 (略) 段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524新区 (略) 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79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524新区 (略) 段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10号文批准。项目 (略) 交通 (略) 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建设地点: (略) 清苑区、徐水区。
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经于迪城村西、防凌村东,在于迪城村南与1000KV特高压线相交,转向西上跨漕河,经东于庄村北,在马庄村东与规划国道G230新区 (略) 交叉,经马庄村北、刘庄和国公营村南,在梁庄村北下穿规 (略) 和京广高铁,止于阎 (略) 北三环处,终点桩号K13+160,路线全长13.16公里。全线采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略) 段采 (略) 基,宽34.5米,下穿京广高铁和规 (略) 段采 (略) 基,路基单幅宽16.75米。 (略) 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置大桥1034米/2座、中桥1座、 (略) 分离式立交1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
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具体工作参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部门批复意见,对水保工程施工期进行水保监理,监督纳入本方案的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项目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设施的项目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核实完成的项目量;及时整理监理数据,编制监理报告,提交*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项目法人进行项目各阶段验收,提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最终提出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分为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施工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2.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线型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服务业绩;
2.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水利行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2人。
2.4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不得参加本次比选。(2)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8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交通 (略) 事业发展中心领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4:30,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 (略) 交通 (略) 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交通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略) 36号
邮 编:*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312-*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