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我局拟对山东尚泽 (略) “汶 (略) 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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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汶上县为民服 (略) (略)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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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汶 (略) 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 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等 | 山东尚泽 (略) | 山东 (略) | 该工程为新建项目,位于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等。主要建设内容:(1)汶 (略) 防洪排 (略) 及配套修复工程。①对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部分 (略) 进行改造升级,并 (略) 面及其他设施进行修复,共涉 (略) 20.52公里, (略) 22.60公里。②改造提升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 (略) 泉 (略) (略) 及周边生态环境,共涉 (略) 74.53公里。(2)汶 (略) 泉河及东护城河防洪排水工程。① (略) 段(泉河大道至中都水库段)防洪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 (略) 域全长12.63公里。②东护城河防洪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536.*元。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扬尘防护, (略) 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应运输时进行遮盖、入场 (略) 遮盖,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清淤现场靠近敏感点时应设置隔挡,淤泥现场短暂堆放应采用临时遮盖,装有底泥的草袋应放在金属容器或水泥池防止渗漏,由密闭罐车运输。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划 (略) 域,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临时占地面积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土壤质 (略) 进行表土剥离,并 (略) 覆盖,减少对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加强绿化,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设置临时厕所,生活污水 (略) 化粪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以及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以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 (略) 施工现场,于敏感点应设立临时声屏障。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弃土、沉淀池沉渣、方用于河道两 (略) 内洼地平整;清理产生的淤泥用于筑堤、岸坡修复,未利用部分采用密闭罐车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就近利用,无法利用的运往附近的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 (略) 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