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 (略) :EP-SZCG ***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高 (略) 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略) (略) 宿舍66- (略)
成交金额: *** 仟 *** 佰 *** *** *** 万元(¥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高 (略) 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亮(组长)、胡根利、路文科、朱红军、刘杰、马艳红、翟正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 ***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恒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403室,联系方式: *** 。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7楼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信 (略)
地址:宿州市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403室
联系方式:张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