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盐城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港池码头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铁建设盐 (略) |
建设地址 | 射阳县黄沙港镇海堤线南侧、黄沙河北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项目概况 | 中铁建设盐 (略) 拟投资*万元,主要实施港口码头及港池疏浚建设,其中码头建设包含、卸渔棚、智慧渔港等内容,本项目码头总占用岸线长度为2210.96平方米,占用面积为883.7625亩(*平方米),建设18个突堤式码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通过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地面洒水等减少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水量较小,经临时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 3、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队*居住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疏浚淤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疏浚淤泥作为中心渔港后方厂区回填土使用,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设备有挖掘机、桩机、运输车辆、船舶等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严禁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进出港区船舶、车辆排放的尾气,其主要措施主要在管理上面入手。要求船舶、车辆使用符合国标的柴油、汽油,不符合要求禁止进入港区;渔货到港须及时装卸,缩短渔货在港停留时间,以减少鱼腥味的产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通过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船员生活污水经船用三格式化粪池处理通过密闭管道排入码 (略) ,最终进入中心渔港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主要为船舶、车辆等运输工具发出的噪声,通过增加船舶、车辆的保养频次,减少运输过程因老化等问题产生的噪声;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船员生活垃圾、港池疏浚污泥,其中船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港池疏浚污泥由挖泥船带走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2日就项目环评委托情况在射阳县环境保护 (略) 站进行了公示,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 (略) 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